2015年国考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5个省区市)的市(地)级、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总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45分。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中央机关和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定向招录职位:
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建议:
报考中央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总分需达到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达到60分。
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总分需达到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达到60分。
报考市(地)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总分需达到10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达到55分。
报考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总分需达到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需达到50分。
报考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的考生,需根据具体地区要求调整目标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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