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选调生的报考条件如下:
国籍与居留权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
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历与学位
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
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选调。
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限制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被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现役军人。
其他要求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独立学院不列入定向选调范围。
省级以上党校、科研院所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习、同时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
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是当年7月底前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制的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必须在录用报到之前取得。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选调生的选拔质量,选拔出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